重庆市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全市所有申报人员均须进行答辩。
一、答辩内容及要求:
1、本人介绍:
①个人基本情况简况。
②主要工作业绩介绍。
③个人论文简介。
2、主持答辩的老师提问
3、答辩人员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本人介绍内容控制在5分钟以内,老师提问及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每人答辩总时间控制在10分钟。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19日上午8:30前抵达答辩举办地场所。查看本人所分答辩小组及答辩教室位置,并到本人答辩小组的教室集中,参加 答辩抽签。9:10开始答辩。
地点: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重庆工商大学内田家炳书院1楼) 电话:023-62769379。
三、答辩方式
按已分答辩小组,各答辩人员现场抽签确定答辩顺序,按抽签顺序号进行答辩。
四、参加答辩人员不得带任何稿子、文字资料。可以带白纸和笔。
五、各答辩人员要按上述答辩时间,准时出席参加,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自动丧失高会参评资格。
重庆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