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预习: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第三章 存货
知识点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对于性质和用途类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一)个别计价法
(二)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先进先出法的具体做法见表3-1。
表3-1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物价持续下降时则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教师提示】存货发出为“先进先出法”,期末的库存即为“后进后出”,因此,期末存货的成本,就是由最后的购货开始依次向前购入的存货的实际成本组成的。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各批进货数量和月初数量为权数,去除本月进货成本和月初成本总和,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计算出本月发出存货及月末存货的成本。计算公式是: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的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以表3-1的B存货明细账为例,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存货成本如下:
B存货加权平均单价=(3 000+10 800+8 400+3 200)÷(60+180+120+40)=63.5(元/吨)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63.5×320=20 320(元)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只有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核算工作比较简单,且在物价波动时,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但这种方法由于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并确定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成本的工作集中在期末,所以平时无法从有关存货账簿中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和金额,不利于对存货的日常管理。
(四)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每次收货以后)本次进货的成本加原有存货的成本,除以本次进货的数量加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计算方法。计算公式是: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出存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的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以表3-1的B种存货明细账为例,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存货成本如下:
第一次收入存货后的加权平均单价=(3 000+10 8000)÷(60+180)=57.5(元/吨)
第一批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57.5×160=9 200(元)
当时结存的存货实际成本=57.5×80=4 600(元)
第二次收入存货后的加权平均单价=(4 600+8 400)÷(80+120)=65(元/吨)
第二批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65×160=10 400(元)
当时结存的存货实际成本=65×40=2 600(元)
第三次收入存货后的加权平均单价=(2 600+3 200)÷(40+40)=72.5(元/吨)
该种存货月末结存80吨,月末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为80×72.5=5 800(元),本月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合计为19 600元。
移动加权平均法的优点在于可以随时结转发出存货的成本,便于对存货的日常管理。同时,相对于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由于平均的范围较小,使计算结果比较客观。但是,由于每次收入存货都要重新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
【要点提示】存货的发出计价一般测试先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偶尔也会测试加权平均法,主要测试角度是两个指标的计算:一是推算存货的发出成本;二是推算期末存货的结存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