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预习:存货的期末计量原则
第三章 存货
知识点七、存货的期末计量原则
会计期末,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含义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进行计量的方法,即当存货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时,期末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期末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存货成本减去跌价准备等于可变现净值)
存货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注意,不是存货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是同时考虑存货成本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
可变现净值,是指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入量。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1.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这种存货主要是指可以用于对外出售的产成品)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这里考虑的是原材料的生产情况,即仍然存在使用价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无使用价值,但仍有转让价值。)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主要是指可以出售的产成品)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2.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