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资产评估师 > 考试大纲 > 经济法

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十二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7-13
普通

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论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合同法》分则的考核,测试考生对买卖合同、委托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基本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合同法》分则的知识解决买卖合同、委托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纠纷解决等方面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的内容

  (1)判断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属转移是否合法。

  (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3)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借款合同的形式。

  (5)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2.熟悉的内容

  (1)买卖合同的特征。

  (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期限和地点。

  (3)买卖合同的解除。

  (4)借款合同的特征。

  (5)委托合同的特征。

  (6)租赁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7)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8)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和种类。

  3.了解的内容

  (1)委托合同的条款。

  (2)租赁合同的特征。

  (3)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4)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10类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内容。

[上一章]   [下一章]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资产评估师高效实验班

资产评估师-高效实验班

系统学习 精析精练

3580人已学免费试听
资产评估师课程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微信二维码

扫码/截图找组织

公众号

wx_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