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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物权变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1-11
普通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三、物权变动的含义与原因

  (一)物权变动的含义

  所谓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因法律行为 因法律行为或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如:合同) 
非依法律行为 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因素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如:继承) 

  原因性的事实PK结果性的事实

原因性的事实 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 合同生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物权是否发生变动,不是该行为的生效要件。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结果性的事实 物权变动的事实(不动产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交付所表现的事实) 物权变动的结果依靠物权法的规则来解决(靠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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