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资产评估师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指导:法的渊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5-30
普通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指导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渊源和体系

  ·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一)制定法

  制定法又称成文法,系指由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颁布的,通常以条文形式表现出来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国家中央行政机关、地方国家权力和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判例法

  判例是指法院对于诉讼案件所作判决之成例,对于法院以后审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约束力。在当代中国,判例不是法的渊源。

  (三)习惯法

  习惯法指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法律规范效力的习惯和惯例。

  (四)学说和法理

  学说是法学家对法律问题的见解或观点,法理通常指“事物的当然之理”或“法之一般原理”,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法的基本精神。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资产评估师高效实验班

资产评估师-高效实验班

系统学习 精析精练

3580人已学免费试听
资产评估师课程试听
关注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扫码/截图找组织

公众号

wx_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