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信息汇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09-04-03
普通
☆ 各位考生: |
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成绩已经陆续公布完毕,合格证办理工作也已经逐步开展,正保会计网校特搜集整理了部分地区的合格证办理信息,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同时,网校还会随着各个地区的网站同步更新,希望考生及时关注。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错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2008年度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证办理汇总表 | |||
省份 | 地市 | 办理时间 | 详情 |
【广 东】 | —— | 2月20日开始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 |
【广 东】 | 深圳 |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2月23—27日集中办理 | |
【广 东】 | 汕头 | 即日起到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对外服务窗口(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内)领取 | |
【广 东】 | 珠海 | 即日起到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1楼)领取 | |
【广 东】 | 惠州 | 2月23日开始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 |
【广 东】 | 韶关 | 2月20日起,工作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2室) | |
【广 东】 | 中山 | 2月25日至3月13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受理处领取资格证书 | |
【广 东】 | 佛山 | 2月23日至2月27日市直考生请持身份证到市考评办(绿景一路26号三楼)领取 | |
【广 东】 | 东莞 | 即日起凭身份证到东莞市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领取 | |
【广 东】 | 广州 | 2009年2月24日至2009年3月31日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领取资格证书。 | |
【天 津】 | —— | 2008年12月20日之前交过照片的1月8日—9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和平区唐山道18号)领取;未交照片的可于每月20日上交,第三个周三领取 | |
【贵 州】 | —— | 全科合格人员名单已公布,办证时间未通知 | |
【江 西】 | —— | 合格人员名单已公布,办证时间未通知 | |
【浙 江】 | 宁波 | 即日起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人事服务大厅29号窗口领取;县、区到报名点的人事部门领取,具体时间看当地人事部门网站通知 | |
【浙 江】 | 金华 | 即日起到金华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 | |
【浙 江】 | 湖州 | 2月23日开始领取 | |
【浙 江】 | 省、部署 | 2月16日之后携带本人省份证到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办证窗口办理 | |
【山 东】 | 泰安 | 即日起到考试中心办证室办理 | |
【山 东】 | 威海 | 市直考生到威海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六号楼三楼西)办理,各市区考生请到当地人事局办理,办理时间2009年2月27日。 | |
【山 东】 | 烟台 | 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即日起到考试中心 | |
【山 东】 | 潍坊 | 即日起按报名渠道领取(县市区考生到县市区人事局领取)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 |
【山 东】 | 青岛 | 2月12至20日(周六、周日除外)由主管部门统一到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办理 | |
【湖 南】 | —— | 合格名单予以通报,领证时间尚未通知 | |
【湖 南】 | —— | 携带身份证前往湖南省人才大楼二楼领取合 | |
【福 建】 | 厦门 | 1月15日起正常上班时间内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教材部领取 | |
【四 川】 | 攀枝花 | 3月20日前到市职改办(市人事局办公楼214室)领取 | |
【四 川】 | 成都 | 即日起带上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他人代领需带两人身份证 | |
【安 徽】 | 淮北 | 2月10日前由单位统一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古城路249号)办理 | |
【安 徽】 | 淮南 | 2009年2月23日-26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张2寸近期彩照,到市人事局三楼会议室办理合格证书 | |
【甘 肃】 | —— | 已通知考试合格标准及办证手续,领证时间暂未通知 | |
【江 苏】 | 南京 | 2月28日前将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送至市职称评介中心(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十九号窗口) | |
【江 苏】 | 盐城 | 3月31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盐城市东进路88号,市人事局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86668104。 | |
【黑龙江】 | —— | 2009年1月13日至2009年3月6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省直直接领取,地区由人事局集中办理) | |
【辽 宁】 | 鞍山 | 2009年3月2日—3月13日上午8:30—11:00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两种表格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证、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到鞍山市人事局电子政务大厅7号窗口办证。 | |
【新 疆】 | 独山子区 | 即日起政府附楼203办公室领取 | |
【宁 夏】 | —— | 文件下发两个月内,携带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于每周一、周四下午2:30-6:00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办理证书。 |
责任编辑:逐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