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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一》: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0-03-01

业务范围

会计处理

  ①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分红
  ②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对外投资
  ③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捐赠
  ④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⑤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其他非应税项目
  ⑥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在建工程
  
借:应付利润①
  长期股权投资②
  应付职工薪酬④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还需如下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当自产的、委托加工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按计税价计算消费税额)
  当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在建工程(不动产)时:
借:在建工程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
  (如果是动产性质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工程领用本企业产品则无此项)
        ――应交消费税(按计税价计算消费税额)
  【要点提示】记住视同销售的业务内容,尤其与不予抵扣业务区分开来。另外,需掌握其账务处理,特别要注意的是: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与其他视同销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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