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确认和计量的基本要求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置“实收资本”科目进行核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不发行股票而由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股东转让出资需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1)初始投资:各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按出资份额,全部计入“实收资本”。
(2)增资扩股:新介入投资者出资额,按约定份额,计入“实收资本”,大于约定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由于企业创办者承担了初创阶段的巨大风险,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留存收益,新加入的投资者将享有这些利益,就要求其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置“股本”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发行收入,企业将相当于股票面值的部分计入“股本”科目,其余部分在扣除发行费、佣金等相关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股票可以交易或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包括发起式和募集式两种方式:
1.发起式:(1)筹资费用低,一般只发生印刷费等少量费用,发生时可以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2)筹资风险小,一般不会发生设立公司失败的情况。
2.募集式:(1)筹资费用高,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期间冻结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按以下原则处理:属于溢价发行的,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从溢价收入中抵销;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属于面值发行无溢价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2)筹资风险大,有发行失败的可能。如发行失败,发行失败损失由发起人承担。
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会计处理
(一)实收资本(股本)增加的核算
增加渠道 | 会计处理 |
资本公积转增 | 借:资本公积 贷:股本(实收资本) |
盈余公积转增 |
借:盈余公积 贷:股本(实收资本) |
所有者投入 |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
股份有限公司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实现增资 | 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 |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折价记贷方溢价记借方)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初的权益成分公允价值)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现金(不足一股支付的现金部分) |
债务重组中的债转股方式 | 借:应付账款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实收资本) |
(二)实收资本(股本)减少的核算
减少渠道 | 会计处理 |
一般企业撤资 |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票 | 1.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2.注销库存股时: (1)回购价大于回购股份对应的股本时: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当初发行时的溢价部分)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在冲完股本和当初溢价后如果还有差额,应先冲盈余公积再冲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2)回购价小于回购股份对应的股本时: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要点提示】重点掌握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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