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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税《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行政诉讼的执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9-24

  一、行政诉讼的执行

  1.执行的主体既包括人民法院,也包括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如税务机关。

  2.执行申请人或被申请执行人有一方是行政机关。

  3.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生效的诉讼文书,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

  提示:执行依据的不同是行政诉讼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主要区别。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4.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已生效的诉讼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5.对行政机关的执行措施;根据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4)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处罚。

  6.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措施

  《行政诉讼法》并未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执行措施作出具体规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7.根据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l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1.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

  2.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根据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执行标的是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3.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申请人是行政机关,被执行人只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示: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但在特定情况下,申请人也可能是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

  提示: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

  6.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7.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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