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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5-16

  一、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规定(熟悉)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二)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审核与纳税申报(掌握)

  计税依据: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收入额-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审核要点

  应税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要点 (新5旧3)

  (三)应纳税额的审核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步骤:

  1.确定收入总额

  2.确定扣除项目--重点,新5旧3

  3.计算增值额

  4.计算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5.按照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注意税收优惠: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6.计算应纳税额

  三、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1.销售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房地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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