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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税《税法一》知识点:营业税的基本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4-27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营业税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一)"境内"的含义

  (1)提供或者接受税法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二)应税行为的含义:

  1.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2.其他:

  (三)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比较营业税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熟悉)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三、税目、税率的基本规定

  四、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

  (一)全额计税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即营业额,它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

  (二)差额计税:列举项目

  (三)核定计税依据

  (四)其他规定

  (五)税额扣减

  五、营业税申报与缴纳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基本规定:

  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的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基本规定--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三)纳税期限

  六、营业税的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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