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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的核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4-10

  (一)供应阶段

  1.商业批发企业实行增值税后,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2.商业零售企业实行增值税后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1)一般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2)进货退出的账务处理

  按商品含税零售价冲减"库存商品"科目,相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同时还应将收回的已付进项税额予以冲销。

  (二)销售阶段

  1.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商业零售企业销售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零售企业,其"库存商品"科目是按含税零售价记载的,其商品零售价与不含税进价的差额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内反映。"商品进销差价"包括两项内容:(1)不含税的进价与不含税的售价之间的差额;(2)向消费者(或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

  (1)零售企业销售商品时,首先要按含税的价格记账:

  (2)计算出销项税额,将商品销售收入调整为不含税收入

  (3)月末,按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根据计算出来的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调整商品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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