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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分享:“有志事成”《税收相关法律》微学习笔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2-14

  行政法的渊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4.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5.地方性法规

  6.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简称自治法规。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7.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国际条约国际协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提示:行政法渊源中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家长裁决制)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3.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4.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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