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其他

学员分享:商品流通企业的涉税核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2-07

  一、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的核算

  供应阶段

  1.商业批发企业实行增值税后,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对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明确规定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商业零售企业实行增值税后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1)一般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①采购时,按不含税成本借记“在途物资”,按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在途物资(不含税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②商品入库时,按含税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不含税的进价贷记“在途物资”科目,再按含税的进销差价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借:库存商品(含税售价)

    贷:在途物资(不含税进价)

  商品进销差价

  计入商品进销差价的金额=商品含税售价-商品不含税进价

  ③注意零售企业核算上最大特点:“库存商品”与“商品进销差价”是形影不离的,只要“库存商品”增加,“商品进销差价”就要增加;只要“库存商品”减少,“商品进销差价”就要减少。

  (2)进货退出的账务处理

  按商品含税零售价冲减“库存商品”科目,相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同时还应将收回的已付进项税额予以冲销。

  销售阶段

  1.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①委托代销商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单位转来代销清单时;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当天——三者中较早一方。

  2.商业零售企业销售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零售企业,其“库存商品”科目是按含税零售价记载的,其商品零售价与不含税进价的差额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内反映。“商品进销差价”包括两项内容:(1)不含税的进价与不含税的售价之间的差额;(2)向消费者(或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

  (1)零售企业销售商品时,首先要按含税的价格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含增值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同)

    贷:库存商品

  (2)计算出销项税额,将商品销售收入调整为不含税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月末,按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根据计算出来的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调整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中华会计网学员:lly258

>>>点击原帖查看更多内容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