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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1-10

  一、空间效力。

  二、时间效力。

  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税法的生效包括:

  1、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2、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最常见)

  3、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税法的失效包括:

  1、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最常见)

  2、直接宣布废止

  3、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最少见)

  三、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税法解释的特点:

  1、专性性:法定解释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2、权威性:法定解释同样具有法的权威性。

  3、针对性:法定解释大多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进行的,是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具体的事件或案件作出的。但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而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

  税法解释的分类

  按解释权限分为:1、立法解释。2、司法解释。3、行政解释。

  按解释尺度分为:1、字面解释。2、限制解释。3、扩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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