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其他

[经验分享]利用抵免限额的补税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12-19

  补税法要分三步来做:

  一、计算境外所得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即其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在我国的抵免限额。

  二、计算境外所得在国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

  三、比较一和二数额的大小,若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小于在我国的抵免限额,应在我国补缴所得税,所补税额是两者之间的差额;若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大于在我国的抵免限额,不用在我国补缴所得税,其超过抵免限额的余额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的抵免限额余额中抵免。

  举一个例子:

  某企业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其获得境外税前所得100万元,已经在境外缴纳了20万元的所得税,求其在我国的应补缴税额。

  一、该企业的境外所得在我国的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

  二、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20(万元)

  三、比较两者的大小,因为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小于在我国的抵免限额,应在我国补缴所得税。

  境外所得应补缴所得税额=25-20=5(万元)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