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风箱花、落棉、斩刀花、粗纱头、破料、地脚、滤尘等大约七种下脚料,这些下脚料一般提供棉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风箱花、落棉、斩刀花、粗纱头、破料、地脚、滤尘等大约七种下脚料,这些下脚料一般提供给气流纺纱厂、低档次的棉纺企业作为原料。这些东西,我们在销售时是按17%、或者13%计提销售项税?
答:对于风箱花、落棉、斩刀花、粗纱头和破料、地脚、滤尘等废品、下脚料,应区分是农产品的下脚料还是加工成产品后的废品、下脚料。没加工成产品前应属于农产品的下脚料,加工成产品的废品、下脚料属于工业性的废品、下脚料。
如:粗纱头应是加工成纱的下脚料,应按17%计算交纳增值税。其他废品、下脚料以次类推。
因此:
一、不属于农产品的废品、下脚料销售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二、属于农产品的废品、下脚料销售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销售废品、下脚料等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应当依照条例缴纳增值税。
具体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文件(有效)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产废企业下脚(废)料销售的监督管理,产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下脚(废)料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023号)文件(有效)《增值税计算管理办法》计税依据规定:“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企业除产品销售以外的应纳增值税其他销售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销售收入;废品、下脚料销售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等等。”
根据以上规定,销售废品属于“其他销售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应按照其货物适用税率13%或1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依照适用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表(新)
三、农业产品
13%
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其他植物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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