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我市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莆市职改[2011]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函〔2011〕328号)文件,现将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科目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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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莆田市公务员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