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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税法基本原理考点:税法原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09-07

  1.区分基本原则(4个)和适用原则(6个)。

  2.掌握原则的重点内容。(见下表)

税法原则

重点内容

法律主义
  1.功能------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2.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确定性;
  3.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税务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不应是普遍存在和不受约束的;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等权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4.在税法中做出的比较原则的规定,不是对税收法律主义的违背。;
  5.包括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稽征。

公平主义
  1.纳税人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2.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制度,体现了税收的公平主义原则。

合作信赖主义
  1.主流上相互信赖,相互合作,不对抗。;
  2.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冲突;
  3.行政处罚手段强制征税也是基于合作关系。

实质课税原则
  依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以新法生效实施日期为标志。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对同一事项,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2.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即排除普通法的适用;
  3.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关于税法适用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公布为标志
  B.提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缴清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体现了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主要体现新法与旧法的效力关系
  D.程序性税法一律不得具备溯及力,体现了程序从新原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选项C,法律优位原则在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选项D,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例题·单选题】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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