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考试测评基地报名,参加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并全科成绩均合格的人员可前来领取书面成绩合格单(考试成绩已在网上公布,进入查询网址>>),考生本人可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或准考证原件)前来领取;代领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员证件(身份证或准考证原件);单位领取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附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
领取时间:从9月10日开始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一楼报名大厅证书发放处
责任编辑: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