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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备案手续通知

普通 来源: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处 2009-11-26

内容摘要:
  
办理时间2009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办。
  办理方法:
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到苏州市养育巷188号国税局征管处(416房间)受理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2-65153535转9463。各市到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的通知  

  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通知,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的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报送资料

  (一)申请非执业注册师的人员,填报《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申请表》及《非执业会员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供二寸彩照五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执业注册税务师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苏注税发[2007]20号文件),填报《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申请表》、《执业会员证》申请表;提供二寸彩照五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附报个人总结、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税务事务所出具的连续2年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及具备独立执业能力的证明以及在税务师事务所交纳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材料复印件(除注明数量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均为一式二份)。

  二、办理时间

  2009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办。

  三、办理地点

  1、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到苏州市养育巷188号国税局征管处(416房间)受理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2-65153535转9463。

  2、各市到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收费标准

  1、申请非执业注册税务师的人员每人缴手册工本费10元;

  2、申请执业注册税务师的人员每人缴手册工本费10元、统一印章费(代收)80元。

  附件

  1、合格人员名单
  2、《
注册税务师非执业申请表
  3、
《非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
  4、《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申请表
  5、
《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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