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现将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附件1)的准考证、两张照片(一、二寸各1张,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和《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3,可直接在青岛人事政务网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11月16至20日由主管部门统一到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
1.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注:此通知及附件可在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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