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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注会《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总结(1)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0-06-25

  201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内容比较简单,所讲都是基础的理论知识,但是又都是比较重要的,正如之前所提及的,基础内容是学好后面章节的根本保障。第一章的内容比较多,但都很基础,不必掌握的文字也不少。在这里,我就将其中的重点内容尽量整理出来,以便于大家学习,进行理解、记忆。

  对于本章内容,我只将它们分为两大块:一块是一般理论内容;一块是有关制度方面的基础知识。

  第一节中主要讲解的是法律的基础理论知识,也就是我所说的第一大块一般理论知识:

  1、法律的特征

  对于法律具有的这四个显著特征,只要我们理解记忆了,也就清楚了法律就是什么,具有什么职能了。所以,对于书本上相关的一些具体解释,我们不顺利考试多理会。

  2、法律规范这部分内容应当重点掌握,会后面的学习及法规条文的记忆是有所帮助的。其实,说得直白一些,所谓的法律规范实质上就是一条条具体条文的统称。

  在这里,我们要了解法律规范的分类,要晓得每一类下具体行文的模式、句式及逻辑条理。将这些内容搞清楚,对后面的学习会有相当大的帮助的。这部分内容教材上有比较详细的介绍,也比较容易理解,所以就不太多说了,大家可以自行浏览一下教材。

  3、法律渊源和法系

  这部分内容是法律中的基础知识,但对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意义不大,所以我们只需要了解我国所涉及到的几种法律形式就可以了。

  1、法律体系

类别
职能
特点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国家根本大法
刑法
规范刑事责任及处罚、保障社会安定
所辖范围广泛;强制性突出
行政法规
调整人之间由行政管理活动产生的关系
纵向法律
民商法
民法和商法的总称,规范民事行为及商业行为



具备法律的四个基本特征
经济法
调整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社会法
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不同群体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规范解决社会纠纷活动和非纠纷活动

  5、法律关系

  前面我们了解了法律的特征、规范和体系,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法律关系。这部分内容也可以说是重要内容,最关键我们要重点理解、分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和客体。其实说的简单些,主体和客体是参与到法律关系中的两方而已。主体,就是法律关系当中享有主要权利或是承担主要义务的一方,简而言之就是指的法律关系当中的参与人;客体,就是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一般是所涉及到的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对于法律关系当中,我们只要分清楚主体和客体,以及各自的构成条件也就可以了,其实也没有什么过难之处,关键在于理解。

  综上,就是我所说的第一块内容——法律理论基础知识,我只把我认为重点的内容简单和大家共同回顾了一下。其实,法律方面的内容说简单也简单,说不简单也不简单的。首先我们要掌握基础内容,明辨一件法律事实中的各方,以及各方之间所产生的连带关系,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应当如何进行处理、裁决,也就达到我们所预期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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