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会计》教材共计26章,相对于2009年教材而言总体变化不大,主要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新增细节内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大部分章节主要是对文字或数字的修改和完善,在表中列示为“基本无变化”,主要变化如表1所示。 表1 2010年《会计》教材内容的主要变化 章名 | 201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 第一章 总论 | 基本无变化 | 第二章 金融资产 | 基本无变化 | 第三章 存货 | 1.增“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2.增加以提供劳务方式取得存货的初始计量 | 第四章 长期股权投资 | 1.成本法下分红的处理思路变化,一律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区分投资前还是投资后的股利 2.权益法顺流、逆流交易后增加第三点:③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3.因收回投资将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核算中,删除讲解“继后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作为投资收益。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 第五章 固定资产 | 1.增加运费抵扣增值税的内容 2.提取安全生产费的处理有变化(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3.处置组的概念有细微变化 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 | 第六章 无形资产 | 基本无变化 | 第七章 投资性房地产 |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确定中,删除第4点,相应的后面的教材例题也删除: (4)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用于资本增值,转换日是指企业停止将该项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且管理当局作出房地产转换决议的日期。 | 第八章 资产减值 | 基本无变化 | 第九章 负债 | 基本无变化 | 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 | 基本无变化 | 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 1.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的例题中,将“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改为“发出商品”科目 2.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业务,例题条件将“当天收到全部的增值税”改为“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处理发生相应变化。 3.售后回购的例题条件由“商品已发出”改为“商品未发出”,会计处理相应有细微变化,但不是实质内容的变动 4.提供劳务收入,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后增加: 在实务中,如果特定时期内提供劳务交易的数量不能确定,则该期间的收入应采用直线法确认,除非有证据表明采用其他方法能更好地反映完工进度。当某项作业相比其他作业都重要得多时,应在该重要作业完成后确认收入。 5.BOT业务后,增加奖励积分的处理 6.建造合同业务中,合同成本的组成增加一条: (3)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可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7.建造合同业务最后增加一点:房地产建造协议收入的确认 |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 | 1.利润表中增加“综合收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 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应单独列示反映的项目: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改为:(2)其他综合收益 3.分部报告的内容依据准则解释第3号重新编写,取消原业务分部、地区分布的规定,改为经营分部 | 第十三章 或有事项 | 基本无变化 | 第十四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1.举例中增加增值税和营业税 2.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应交营业税等应计入损益,对应科目为营业外支出等 3.判断补价比例时,分子分母均不含增值税 | 第十五章 债务重组 | 基本无变化 | 第十六章 政府补助 | 删除了财政贴息下的两种方式 | 第十七章 借款费用 | 基本无变化 | 第十八章 股份支付 | 增加了可行权条件的定义 | 第十九章 所得税 | 增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所得税问题 | 第二十章 外币折算 | 基本无变化 | 第二十一章 租赁 | 修改了出租人融资租赁债权确认的会计处理 | | 第二十六章 每股收益 | 每股收益的披露增加细节内容: 如有终止经营的情况,则附注中应分别持续经营、终止经营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
除去上述的教材正文有变化外,教材涉及的法规相比2009年也有所替换和增加,增加的内容一般是当年教材新增知识点的法规依据。 表2 2010年《会计》教材涉及的法规主要变化表 具体说明: 分部报告(新教材讲解的结构) (一)经营分部的认定 (二)报告分部的确定 1.重要性标准的判断(与原来的内容基本相同) 2.低于10%重要性标准的选择(与原来的内容基本相同) 3.报告分部75%的标准(与原来的内容基本相同) 4.报告分部的数量 5.为提供可比信息确定报告分部 (三)分部信息的披露 第12章关于分部报告的例题: 原教材例12-8改为新教材例12-6(变化的内容已标黄色底色): 【例12-6】乙公司是一家全球性公司,总部设在美国,主要生产A、B、C、D四个品牌的皮箱、手提包、公文包、皮带等,以及相关产品的运输、销售,每种产品均由独立的业务部门完成。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往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日本、欧洲、美国国内等地。乙公司各项业务20×9年12月31日的有关资料如下表所示。假定乙公司管理层定期评价各业务部门的经营成果,以配置资源、评价业务;各品牌皮箱的生产过程、客户类型、销售方式等类似;经预测,生产皮箱的4个部门今后5年内平均销售毛利率与20×9年差异不大。 表12-9 乙公司有关业务资料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品牌A | 品牌B | 品牌C | 品牌D | 手提包 | 公文包 | 皮带 | 销售公司 | 运输公司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06 000 | 130 000 | 100 000 | 95 000 | 260 000 | 230 000 | 69 000 | 270 000 | 50 000 | 1 310 000 | 其中:对外 交易收入 | 100 000 | 120 000 | 80 000 | 90 000 | 180 000 | 150 000 | 50 000 | 270 000 | 50 000 | 1 090 000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6 000 | 10 000 | 20 000 | 5 000 | 80 000 | 80 000 | 19 000 | | | 220 000 | 营业费用 | 74 200 | 92 300 | 69 000 | 66 500 | 156 000 | 142 600 | 55 200 | 220 000 | 30 000 | 905 800 | 其中:对外交易费用 | 60 000 | 78 300 | 57 000 | 62 000 | 149 000 | 132 000 | 47 200 | 205 000 | 30 000 | 820 500 | 分部间交易费用 | 14 200 | 14 000 | 12 000 | 4 500 | 7 000 | 10 600 | 8 000 | 15 000 | | 85 300 | 营业利润 | 31 800 | 37 700 | 31 000 | 28 500 | 104 000 | 87 400 | 13 800 | 50 000 | 20 000 | | 销售毛利率 | 30% | 29% | 31% | 30% | 40% | 38% | 20% | 18.5% | 40% | | 资产总额 | 350 000 | 400 000 | 300 000 | 250 000 | 650 000 | 590 000 | 250 000 | 700 000 | 300 000 | 3 790 000 | 负债总额 | 150 000 | 170 000 | 130 000 | 100 000 | 300 000 | 200 000 | 150 000 | 300 000 | 180 000 | 1 680 000 |
本例中,乙公司的各组成部分能够分别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乙公司管理层定期评价各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配置资源、评价业绩,乙公司能够取得各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因此,各组成部分满足经营分部的定义,可以分别确定为不同的经营分部。与此同时,乙公司生产A、B、C、D品牌皮箱的4个部门,销售毛利率分别是30%、29%、31%、30%,即具有相近的长期财务业绩;4个品牌皮箱的生产过程、客户类型、销售方式等类似,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因此,乙公司在确定经营分部时,可以将生产4个品牌皮箱的分部予以合并,作为一个经营分部。合并后,皮箱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为431 000万元,分部费用为302 000万元,分部利润为129 000万元。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处理思路与中级教材变化一样。此时应交营业税等的处理对应科目为营业外支出等,同时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核算会影响分录中计入损益的金额。 具体说明:教材例题14-6,题干资料无变化: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改为: (1)根据税法有关规定: 换入专用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200-750)×17%=76.5(万元) 换出在建建筑物的营业税=5250000×5%=262500(元) (2)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 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1 200-750)+(450-270)=630(万元)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525+150=675(万元) (3)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675(万元) (4)计算各项换入资产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专有设备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450÷630=71.4% 专有技术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180÷630=28.6% (5)确定各项换入资产成本: 专有设备成本=675×71.4%=481.95(万元) 专利技术成本=675×28.6%=193.05(万元) (6)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专有设备 4 819 500 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1 930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65000 贷:在建工程 5 25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62500 营业外收入 502500 融资租赁中,租赁债权的确认处理: 原来的讲解: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如有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新教材的讲解: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借方与贷方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原教材例21-5: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后面的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 3100000 贷:融资租赁资产 2600000 银行存款 10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40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00000 贷:长期应收款 100000 新教材例21-5: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后面的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 3000000 贷:融资租赁资产 2600000 银行存款 10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3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