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考试

湖北关于返还会计师事务所会费的通知

普通 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03-20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拓展,根据中注协「2010」2号通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按比例返还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会费的通告》有关精神,我会将于4月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部分返还工作。返还的比例是:按各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实际上缴省注协团体会费的50%的10%予以返还,由省注协直接拨付至各事务所。请各事务所尽快将收款单位、帐号、开户银行(不得以个人帐号)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14184196@qq.com,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5日,尚欠会费的事务所请尽快将欠款汇来。

  联系人:李春梅

  联系电话:027-67818758

  传真:027-67818759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年3月19日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公众号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