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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税法概论三大重点内容总结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0-02-09

  第一章《税法概论》是注会《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并非重点章节,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盖好《税法》这座大厦,一定要把基础打好,不可大意也!为了以后各章的复习理解,希望大家还是要把基础打好,对本章给予足够的重视。下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这一章的内容:

  一、本章三大重点

  本章的内容都属于考试大纲中的一级知识点,也就是要求最低的一级,虽然如此,本章的内容也依然是有重点的,主要在于三节的内容: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

  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出题的可能性,主要就在这三节内容,其他节次可以做一般性的了解。

  二、重点节次要点归纳

  第一节:

  1.税法与税收的特征、含义、相互关系

  注意关系:有税必有法,有法必有税。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2.税收法律关系

  包括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产生、变更、消灭以及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注意构成:权利主体(双主体),权利客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3.税法构成要素

  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和纳税期限。

  注意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注意它们各自的适用范围。

  4.税法分类

  5.税法地位及与其他法律关系

  第三节:

  主要是税收的各个立法机关的划分。

  第五节:

  1.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注意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和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这是一个考点,注意选择题。

  三、复习提示

  第一,本章非全书重点,考查方式为客观题,一般只占1-2分的分值,所以知识点以理解为主,知道是主要讲的内容就行了。

  第二,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所以虽然不是很重要的内容,仍然要认真学习,打好基础,不可轻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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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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