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考试概况
自2009年起,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其中,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对于《经济法》科目的考试,主要变化是删除了“判断题”的题型。
1.从考试题型来看,自从2009年《经济法》科目实行新制度以来,试卷分为三个部分,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但是各题型所占分数一直没有固定,综合题分值比重逐年增加。
年份 | 单选题 | 多选题 | 案例分析题 | 英文加分 |
2009 | 30题30分 | 28题42分 | 2题28分 | 5分 |
2010 | 20题20分 | 20题30分 | 4题50分 | 5分 |
2011 | 20题20分 | 12题18分 | 6题62分 | 5分 |
2.从考试内容来看,试题的难度整体有所提高。
(1)覆盖面广。试题广泛地覆盖教材的知识点,要求考生更加全面地掌握教材内容。
(2)单纯考察记忆的题几乎绝迹。纵观近几年的考试,可以看到单纯考察记忆日期和百分比的试题越来越少。在近三年考试题中,无论是单项选择题还是多项选择题,大部分是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有一定的难度。要想正确选择答案,不能单纯靠记忆,必须进行一些分析。
(3)客观题也跨章节。在2009年考试题中,单项选择第21题和多项选择第19题均同时涉及两章的内容;在2010年考试题中,单项选择第14题、多项选择第13题和多项选择第19题同时涉及两章的内容。
【例如】2010年试题多选第19题:
2005年5月,甲公司开发出一种新的儿童玩具,并将其命名为“开心球”,使用注册商标“欢庆”。但甲公司在包装广告宣传中,均突出宣传“开心球”,故消费者熟知“开心球”,却不熟悉“欢庆”商标。2007年3月,当地的乙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开心球”商标的注册申请,用于儿童玩具,并于2009年12月被核准注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竞争
B.甲公司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乙公司的注册商标
C.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D.甲公司就“开心球”用于儿童玩具的商标申请享有优先权
【正确答案】BC
本题考核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标使用管理。
3.历年各章分数分值表
章次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新制度) |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 4 | 2.5 | 3.5 |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9.5 | 2.5 | 6.5 |
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 3.5 | 5 | 4 |
第四章《公司法》 | 22 | 14 | 11 |
第五章《证券法》 | 9 | 14 | 14 |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 | 12 | 10.5 | 7.5 |
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 2.5 | 2.5 | 5 |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 | 4 | 12 | 11 |
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 6 | 9.5 | 7 |
第十章《合同法律制度》(分则) | 6 | 6.5 | 5.5 |
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 3.5 | 3 | 2.5 |
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012年教材删除) | 3.5 | 2.5 | 5.5 |
第十三章《票据法律制度》 | 7 | 9 | 7.5 |
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 4 | 4 | 5.5 |
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 | 3.5 | 2.5 | 4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二、2012年教材简介
1.由于一些新的法律规范的颁布与实施,2012年教材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首先是删除了原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其他涉及实质内容修改的有: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证券法、第六章企业破产法、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第十章合同法律制度(分则)、第十三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其他各章均有一些文字性修改,基本不涉及实质内容。
2.2012年辅导教材共十四章,可以划分为六个部分:
(1)民商法基础理论,主要是第一章,介绍一些必要的基础知识。
(2)法律关系主体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及法律行为方式,主要体现在: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
(3)财产权利的保护制度,包括: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物权法。
(4)交易制度,包括:合同法律制度(总则)和(分则),对各种交易行为加以规范。
(5)结算制度,包括: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交易的票据结算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6)涉及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包括: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
三、2012年考试的准备
1.基础知识与考试
(1)考前突击一般不可行
(2)原理的应用——例如:合同相对性
【例如】2010年试题单选第12题
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相对性和合同的履行期限。根据规定,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所以选项C、D错误。而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选项A错误。
2.学历背景与考试——法律专业与会计专业的区别
3.(1)讲义与考试——讲义的覆盖——尽量细,便于复习
(2)新增内容与考试——例如2010年,新增的虚假陈述部分占10.5分
4.基础班、习题班、冲刺班——关系、思路
(1)班次:基础班,重点、难点,对教材的重点学习;
(2)习题班:重要知识串联,理解,运用,加强记忆;
(3)冲刺班:全部重点、难点、知识点回顾,整理。
5.预习与复习的关系——带着问题听课
6.难点疑点的解决:辅导书、课程讲义、网校答疑
每次考试过后,总是有人说难有人说不难,年年如此。其实,难与不难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学历背景、工作经历和复习效果等。正所谓“会者不难,难者不会”,对于基础扎实且复习充分的考生,考试题中出现的个别疑问无关大局。因此,对于2012年的考试,建议考生为自己准备好充足的学习时间和复习时间,千万不要将经济法放在最后1个月才开始学习。那种认为经济法在考前突击一下、冲刺一下就可以通过的想法是行不通的,特别是法律基础薄弱的考生。多年来的事实证明,这样的学习方式对于注册会计师这类的社会考试来说无疑风险巨大。因此,请广大考生尽量做到提早学习,抓紧准备。
最后,预祝参加2012年CPA考试的考生朋友们梦想成真。
老师介绍:
游文丽 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副教授。从1993年至今一直从事职称、注会、注税等会计考试的辅导工作,是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委员会和注册评估师考试委员会委员并兼任经济法课题组组长,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治学严谨、细致,在广大考生中获得声望极高。
所授课程: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
2012年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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