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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假定垄断者测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3-07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十五章 竞争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六、假定垄断者测试

  1.假定垄断者测试在相关商品市场界定中的应用

  通过假定垄断者测试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基本路径是:假设反垄断审查关注的经营者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垄断者(假定的垄断者,或者有嫌疑的垄断者),在其他商品的销售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以免影响测试结果),看其能否持久(一般为1年)而小幅(一般为5%~10%)提高其商品的价格(目标商品的价格),并仍然有利可图。

  (1)如果能(提高价格,并仍然有利可图),则其商品(目标商品)可以单独构成一个相关市场;

  (2)如果在此过程中,由于其商品涨价导致需求者转向购买与其商品具有紧密替代关系的其他商品,从而引起假定垄断者销售量下降,并最终无利可图,则其商品不能单独构成一个相关市场,需求者所转向的其他商品与其商品也同处一个相关市场(扩大目标商品的范围)。

  按如此路径继续测试,直至该经营者可以通过持久而小幅的涨价实现盈利,由此便界定出相关商品市场。

  (如果一直无利可图,则不存在相关市场)

  2.假定垄断者测试在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中的应用

  界定相关地域市场与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思路相同:假设反垄断审查关注的经营者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垄断者,在其他地域的销售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看其对目标地域内的相关商品进行持久(一般为1年)小幅涨价(一般为5%~10%)是否有利可图。

  (1)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目标地域就构成相关地域市场;

  (2)如果其他地域市场的强烈替代使得涨价无利可图,就需要扩大地域范围,直到涨价最终有利可图,该地域就是相关地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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