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发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考办通知,我省核发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请各位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一、已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并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最后一科考试通过所在地考办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
已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但未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最后一科考试通过所在地考办办理申请换取专业阶段合格证手续。
二、已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并获得全科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省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
已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但未获得全科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省考办办理申请换取全科合格证手续。
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历年有效合格成绩单(办理全科合格证须提供专业阶段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姓名或者是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号码)有更改的,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提交审核)及复印件(提交备案)、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或变更身份证证明的原件。姓名变更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四、委托他人代理领取合格证,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省直考区考生请在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省考办(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机关大楼19楼)考试培训部办理。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联系电话:0731-85165265。
其他考区考生办理相关事宜请关注当地考办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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