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三十、抵押的概念与特征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由于抵押权的设定不需要移转占有,因此,抵押权的设定不能采用占有移转的公示方法,而必须采用登记或其他方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