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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考试《经济法》预习: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1-10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十七、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一)外资企业的期限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由外国投资者在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中拟订,经审批机关批准。

  (二)外资企业的终止

  外资企业有6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三)外资企业的清算

  外资企业宣告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除企业破产或者撤销清算,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外,外资企业的清算应由外资企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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