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法制
知识点四、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一、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备处罚主体资格, 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二、管辖
1、从税务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来看,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
2、从税务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来看,必须是县(市、旗)以上的税务机关。
3、从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主体的要求来看,必须有税务行政处罚权。
了解注会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准考证打印
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成绩查询
合格证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