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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关税基本原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10-12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六章 关税法

  知识点一、关税基本原理

  一、关税的概念:关税的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1.征税对象是货物和物品:关税只对有形的货物征收,对无形的不征关税。

  2.一般情况关境=国境,但有时二者是不一致的。

  二、关税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进口税(最主要的关税形式)、出口税、过境税

  2.按征税目的划分: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3.按计征方式划分:从量税、从价税、混合关税、选择性关税和滑准税。

  滑准税:根据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进出口税率的一种关税。价格上涨,采用低税率;价格下跌采用较高税率。(目的保持国内商品价格稳定)

  4.按税率制定划分,有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

  5.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划分,有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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