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知识点五、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方法(白酒、卷烟适用)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不按厂家给门市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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