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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合并与分立的概念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9-15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八、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或分立。

  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订立协议而合并成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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