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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法律渊源和法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9-05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知识点四、法律渊源和法系

  (一)法律的渊源

  法律的渊源,亦称法律的形式,指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

  经济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

  6.司法解释。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二)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系。

  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海洋法系或判例法系。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渊源不同

  2.法官权限不同

  3.诉讼程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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