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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章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7-27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

  知识点二、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确认和计量的基本要求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置“实收资本”科目进行核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不发行股票而由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股东转让出资需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1)初始投资:各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按出资份额,全部计入“实收资本”。

  (2)增资扩股:新介入投资者出资额,按约定份额,计入“实收资本”,大于约定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由于企业创办者承担了初创阶段的巨大风险,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留存收益,新加入的投资者将享有这些利益,就要求其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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