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会计

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章知识点:留存收益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7-27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

  知识点七、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的用途

  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用途如下:

  1.盈余公积用途:一是用于弥补亏损,二是用于转增资本,三是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2.未分配利润用途:一是分红,二是未指定用途。

  利润分配的程序

  利润分配的程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公积金;(2)提取任意公积金;(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上一页]   [下一页]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