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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二章知识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6-27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二章 金融资产

  知识点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需注意以下两类限售股权的分类:

  ①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直接指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券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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