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股份支付(注:此章为非重点章节,一般了解即可。)
一、股份支付的确认 |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的权益工具——是指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包括企业本身、企业的母公司或同集团其他会计主体的权益工具。 |
股份支付的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2.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 3.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
股份支付的四个主要环节:授予,可行权,行权,出售。 |
典型的股份支付交易环节示意图: 行权日,等于或晚于可行权日。 | 环节 | 内容 | 授予日 | 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 可行权日 | 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 | 行权日 | 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 | 出售日 | 是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 |
应在行权日与出售日之间设立禁售期,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得低于两年。 例(左图示):职员从20 × 2年1月1日(授予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等待期),即可按照当时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06年12月31日(第五年末)(失效日)之前行使。 |
二、股份支付工具的主要类型 |
股份支付工具的主要类型: | |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定义 | 企业为获取服务而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 企业为获取服务而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义务的交易。 | 常用 工具 | 最常用的工具有2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 最常用的工具有2类:模拟股票、现金股票增值权。 | 有等待期 | (一)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 1.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1.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无等待期 | 2.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没有等待期)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例如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2.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没有等待期)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例如授予虚拟股票或业绩股票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若其他方服务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 | 【新】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时的处理 在极少数情况下,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企业应在获取服务的时点、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以内在价值计量该权益工具,内在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企业应以最终可行权或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内在价值——交易对方有权认购或取得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与其按照股份支付协议应当支付的价格间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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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股份支付的流程及处理:
(一)授予日 |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有等待期)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没有等待期的,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 (二)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 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人成本费用(借方),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贷方)。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注释:类似于收入确认的完工百分比法) | (三)可行权日之后 | 1.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企业应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2.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期末要记账),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四)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 | 企业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本企业职工的,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回购股份时,应按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 | 回购股份时: 借:库存股 (回购股份全部支出)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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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可行权条件: |
(一)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可行权条件分类: | 可行权条件 | 服务期限条件——是指职工完成规定服务期间才可行权的条件。 | 业绩条件——是指企业达到特定业绩目标职工才可行权的条件,具体包括:市场条件、非市场条件。 | 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职工可相应取得多少股份的规定。 (与股价有关,企业无法控制。) | 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才可行权的规定。(与股价无关,企业能够控制。) | |
(二)市场条件与非市场条件的区别:
可行权条件是否为市场条件 | 是↓(市场条件) | 否↓(非市场条件) | 在确定授予日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条件的影响。 | 在确定授予日公允价值时,不考虑非市场条件的影响。 | 市场条件是否得到满足,不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情况的估计。 | 非市场条件是否得到满足,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情况的估计。 | |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业绩条件的股份支付,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如利润增长率、服务期限等),企业就应当确认已取得的服务。 | 与股价有关,企业无法控制。 | 与股价无关,企业能够控制。 | 例:最低股从增长率 | 例:销售指标的实现情况、最低利润指标的实现。 | | | |
(三)可行权条件的变更 股份支付协议生效后,不应对其条款和条件随意修改。 企业有时可能需要对股份支付协议中的可行权条件做出变更,例如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在会计上,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变更,企业确认的服务的金额,不应低于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只能向上变,不能向下变。 |
(四)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取得 1.股份:授予职工的股份,市价——估计的市价。 2.期权: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根据用于股份支付的期权的条款和条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计其公允价值。 所有适用予估计授予职工期权的定价模型至少应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期限;(3)基础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的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期限内的无风险利率。 |
三、股份支付的应用举例(重点掌握金额计算) | |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科目 |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种情况) 有等待期——授予日公允价 没有等待期——授予日公允价 | “应付职工薪酬” 有等待期——期末公允价 没有等待期——授予日公允价 | 核
算 | 一、附服务年限条件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有等待期 当期费用=人数×(1-离开估计数比率)×股数×授予日公允价×已过年数/等待期-前期累计费用 | (一)行权之前: 当期费用=(总数-已离开数-估计离开数)×股数×每期期末公允价×已过年数/等待期-前期累计费用+支付现金 (二)可行权日后: 支付现金=行权人数×股数×每股付现的现金 | | 二、附非市场业绩条件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等待期不确定,须根据以后年度的盈利条件来确定等待期。 当期费用=(人数-已离开人数-预计离开人数)×股数×授予日公允价×已过年数/等待期-前期累计费用 | 无等待期 |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例如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银行存款 (人数×股数×授予日公允价) 贷:股本 (人数×股数×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1.没有等待期的: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借:管理费用 (授予日公允价) 贷:应付职工薪酬 | 有等待期 | (1)有等待期的,授予日不做账务处理。 (2)期末: 借:管理费用 (当期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行权之后,全部行权: 借:银行存款 (人数×股数×行权价,买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反方向结转) 贷:股本 (人数×股数×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 授予日之后有一个等待期才可以行权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账务处理可以分为3步骤: ①授予日不作处理; ②在等待期期内的每期期末: 借:管理费用 (期末公允价)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同时,支付现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贷:银行存款 这里的金额确定方法:由于:人数上可能有变动;每期期末合同的公允价值在变动。 股份支付的累计费用=变动之后的人数×当期期末的公允价值
本期确认费用=股份支付累计费用-之前期间确定的累计费用。
③在可行权日之后,企业不再调整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应付职工薪酬 同时,支付现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贷:银行存款 当期费用=(总数-已离开数-估计离开数)×股数×每期期末公允价×已过年数/等待期-前期累计费用+支付现金 可行权日后:支付现金=行权人数×股数×每股付现的现金 | 【要点】
1.对于以权益结算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 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借方),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至结算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会计处理中应注意: |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①对职工股份支付的价值确定。 |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成本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应付职工薪酬),每期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②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 | 1.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职工人数变动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2.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1.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职工人数变动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 2.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 ③计入成本费用的股份支付金额的计算。 | 根据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和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累计-前期累计) | 根据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和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累计-前期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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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1.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2. 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3. 无论是权益结算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职工人数变动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 4. 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5. 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增加,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 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全部或部分权益工具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应在行权有效期截止日将其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冲减成本费用 。 |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类型 | 确认和计量原则 |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 | 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 | 企业应当按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企业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时的处理 | 见“教材重要变化”。 |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
四、条款和条件的修改(了解即可) |
(一) 通常情况下,股份支付协议生效后,不应对其条款和条件随意修改。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修改授予权益工具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例如,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此外,为取得更佳的激励效果,有关法规也允许企业依据股份支付协议的规定,调整行权价格和股票期权数量,但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对此做出了严格的限定,必须按照批准股份支付计划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在会计上,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企业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 |
(二)
条款和条件的有利修改与不利修改: | | 条款和条件的有利修改 | 条款和条件的不利修改 | | 企业应当分别以下情况,确认导致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升高以及其他对职工有利的修改的影响: | 如果企业以减少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的方式或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条款和条件,企业仍应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如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企业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而权益工具。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一) | 1.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企业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 1.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当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应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 (二) | 2.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应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定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 2.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应当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 | (三) | 3.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 3.如果企业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如延长等待期、增加或变更业绩条件(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应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 |
(三)取消或结算 如果企业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业应当: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企业应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在替代权益工具的授予日,替代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被取消的权益工具净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净公允价值是指,其在取消前立即计量的公允价值减去因取消原权益工具而作为权益回购支付给职工的款项。如果企业未将新授予的权益工具认定为替代权益工具,则应将其作为一项新授予的股份支付进行处理。 企业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应当借记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
| 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 | 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 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
除授予日立即行权外,股份支付的价值确定方法 | 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 应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无论是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职工人数变动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 |
股份支付可行权日之后 | 1.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2.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 3.如果全部或部分权益工具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应在行权有效期截止日将其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冲减成本费用 | 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增加,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股份支付对于以权益结算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结算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A. 企业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初始确认时借记相关的成本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不涉及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B.初始确认时以企业所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C.等待期内按照所确认负债的金额计入成本或费用
D.可行权日后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B.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和应付职工薪酬
C.等待期内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行权数量计算或修正成本费用
E.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的数量;然后,根据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和资产负债表日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算确认成本费用和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以权益结算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下列(ABDE)相关费用科目。
A.管理费用 B.制造费用 C.财务费用(×) D.研发支出 E.销售费用
【解析】对于以权益结算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受益对象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但不包括财务费用。
股份支付:
A.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B.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C.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V)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E.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结算日之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但结算日之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负债的账面价值。
股份支付可行权日之后:
A.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B.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C.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全部或部分权益工具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应在行权有效期截止日将其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冲减成本费用;
D.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将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新】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即对职工有利的修改的影响:
A.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B.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企业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C.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D.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定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E.企业应当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应考虑权益工具数量的增加
【新】如果企业以减少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的方式或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条款和条件,:
A.企业仍应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如同该变更从未发生
B.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当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应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C.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应当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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