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应当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在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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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正保会计网校老师 李玉华转载请注明·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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