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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审核通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05-02

  内容摘要:深圳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5月7日(4月28日至5月1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盐田区的报名考生请注意:由于场地拆迁,盐田区(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沙头角分教点)报名至4月27日,此后不再报名。考生现场确认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查询信息确认情况并打印考生信息表。

  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5月7日(4月28日至5月1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盐田区的报名考生请注意:由于场地拆迁,盐田区(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沙头角分教点)报名至4月27日,此后不再报名。

  请考生及时到以下报名确认点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序号 
报名区域 
报名点 
地址 
电话 
1 罗湖区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松园分教点 
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6楼(红岭家乐福正门对面)www.szai.cn 0755-25595033 
2 福田区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红荔分教点 
红荔路3002号交行大厦6楼(圣廷苑酒店西,地铁龙岗线华新站D出口) 0755-83256125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梅林分教点 
梅华路满京华投资大厦5楼503B室(下梅林站,东小肥羊楼上) 0755-83101381 
3 南山区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南山分教点 
南山区艺园路西名家富居10栋2层(缤纷人人乐附近,中国银行楼上) 0755-26664656 
4 盐田区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沙头角分教点 
海山路77号林场小区4栋5楼(林场大厦斜对面—海山租赁所楼上) 0755-25552418 
5 宝安区 宝安区会计培训中心 宝城四区文化艺术馆四楼(新安影剧院旁) 0755-27756030、27756031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宝安分教点 
宝安25区创业二路华丰商贸城五楼D501(环中线灵芝站A出口) 0755-23067203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沙井分教点 
沙井街道上德路中星大厦4楼(市民广场北门对面,华润万佳斜对面) 0755-29716225 
6 龙岗区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龙岗分教点 
深惠路751号龙城商业中心7楼(龙城广场地铁站C出口) 0755-89360893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布吉分教点 
吉华路242号中南明珠大厦3楼(水径村委北行100米,环中线下水径站C出口) 0755-28272297 
7 光明新区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光明分教点 
公明街道别墅路1号世峰大厦7楼701(中英文学校对面) 0755-23403781 
8 坪山新区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坪山分教点 
深汕路(坪山段)193号联合办公楼302室(坪山建材乐廷居装饰城旁) 0755-84605659 
9 龙华新区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龙华分教点 
民治街道工业西路上塘商业大厦6楼602(站台:上塘路口) 0755-28139725 

  网上报名手续

  所有在深圳报名的考生(包括外省转入的考生),必须登陆财政部指定网站进行资料和相片录入后方可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受理。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步骤如下:

  (一)报名材料: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登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www.szfb.gov.cn)或深圳市会计学会网站下载打印《贴资格证书相片专用页》,并粘贴近期1寸红底彩色相片一张(相片与本人不像的不予受理)。

  (三)登陆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按照说明及要求填写信息。

  其中,去年已经取得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生(包括外省转入的考生),一定要准确输入身份证号码,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调用、继承以前年度考生资料。

  (四)上传电子相片。我市各报名确认点不提供现场照相,所有考生必须自行上传电子相片。上传的电子相片必须为近期1寸红底彩照并且与《贴资格证书相片专用页》所交相片一致(相片与本人不像或与所交相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建议考生到有网络设备的照相馆拍照并由照相馆工作人员帮助上传相片,具备条件的考生也可以自行上传,上传办法可参照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相关指引。

  (五)网上填报信息、相片完毕后,打印考生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全日制学生盖学校章)。

  (六)考生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到确认点现场进行核对、交费,不得。

  (七)2012年已办理延考申请并确认的考生,如仅考所延科目的,无需再报名,届时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如2013年有新增考试科目的,需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

  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审核人员对学历证书如有怀疑,有权要求报考人提供验证证明),如发现假证件,没收并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报名条件并签名承诺所填信息属实,成绩公布以后,合格人员按照深圳市考试院要求领取证书。

  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会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50元/科收取,报名之后不予退还。

  (二)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考务费按100元/人收取,报名之后不予退还。

  (三)考生现场确认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查询信息确认情况并打印考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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