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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会计职称报考人员报名状态重要提示

普通 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 2013-04-10

关于已通过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确认报名状态的重要提示

  北京、山东、天津、山西、浙江、辽宁、陕西、吉林、湖南、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考人员,在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其他各省(区、市)报考人员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或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上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或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 上的报名系统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如因本人未查询确认而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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