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备战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知识点:协议收购
1.采取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中国证监会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