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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分享: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3-21

  为了方便备战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知识点: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

  (1)5%~20%

  ①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30%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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