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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微笔记: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3-19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公司发起人、股东 (1)虚报注册资本,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料齐全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挑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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