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微笔记: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3-18

  1.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 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 改建的固定资产,除法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2.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 电子设备,为3年。

  4. 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例7-1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 )。

  A. 3年 B. 4年 C. 5年 D. 10年

  【解析】 正确答案是B.根据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4年。

  【例7-19】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是( )。

  A. 房屋、建筑物 B. 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C.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D. 季节性停用的机器设备

  【解析】 正确答案是C.根据规定,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