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第七章 税务管理
知识点四:营运税务管理
一、采购的税务管理
1.采购过程税务管理概述【主要是增值税】
采购主要影响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采购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税收问题:
税务管理内容 | 需关注的内容 |
购货对象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从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采购货物,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一样: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货物,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不能抵扣(由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故企业采购时不仅需要考虑产品的价格、质量、付款时间和方式,还要从进项税能否抵扣等税收方面综合考虑。 |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 (1)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2)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
购货运费 | (1)采购时应注意区分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购进免税产品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额 (2)购进原材料的运费则可以抵扣 但是如果由销售方承运,运费计入了销售价格,进项税按照17%抵扣,比运输公司承运按照运费的7%抵扣,可以得到更大的进项税额。 (3)注意随运费支付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能否抵扣增值税额 |
代购方式 | 委托代购业务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结算两种形式,两种代购形式财务核算和税收管理却不相同 |
结算方式 | (1)购与现金或预付采购无价格差异时,对企业税负无影响 (2)当赊购价格高于现金采购价格时,获得推迟付款好处同时,会导致纳税变动 |
采购时间 | 预计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适当提前购货可以推迟纳税。但商业企业以货款的支付为抵扣税收的前提,故应综合权衡由推迟纳税所获得时间价值与提前购货付款所失去时间价值 |
二、生产的税务管理
1.生产过程税务管理概述【直接影响企业的费用】
税务管理内容 | 需关注的内容 |
存货 | (1)不同的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计算出的成本费用不同,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操作空间 ①期末存货如果计价过低,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 ②期末存货计价过高,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 ③期初存货计价过低,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 ④期初存货如果计价过高,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 【结论】在社会经济处于通货紧缩的时期,采用先进先出法比较合适,而在社会经济比较稳定时期,采用加权平均法比较合适 |
固定资产 | 加速折旧法能够延期纳税; 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60%的规定 |
人工工资 |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全额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不再受计税工资或工效挂钩扣除限额的限制。 |
费用 | 不同费用分摊方法会扩大或缩小产品成本,企业可以通过选择有利的分摊方法来进行税收筹划 |
税务管理内容 | 需要关注的要点 |
销售实现方式 | (1)不同销售结算方式(现销方式和赊销方式)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不同的,这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2)不能及时收到货款时,可采用委托代销、分期收款等销售方式,等收到货款时再开具发票、承担纳税义务,可延缓纳税 (3)避免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赊销货物,防止垫付税款 |
促销方式 | 打折销售、购买商品赠送实物、购买商品赠送现金三种不同促销方式的税收负担不相同 (1)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销项税由商场承担,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返还现金属于赠送行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且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特殊销售行为 | 税法对兼营与混合销售、视同销售等经营行为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在经营决策前做出合理筹划,则可以减少税收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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