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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微笔记:纵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3-11

    纵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处于同一产业链上下环节(即有交易关系或供求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所为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比如,电脑整机生产商和电脑整机销售商之间所为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我国《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纵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主要包括:

    (1) 固定转售价格。即同一产业链上一环节经营者,通过协议确定下一环节经营者销售价格的行为。

    (2) 限定转售最低价格。即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一环节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协议确定下一环节经营者销售价格的行为。总审对最低价格不理解。

    这两种行为也可以统称为限制转售行为。此外,一些国家还将某些不符合豁免条件的独家交易、特许协议列为禁止的行为。

    下列各项中,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是(  )。

    A. 固定价格                       B. 垄断高价

    C. 固定转售价格                   D. 联合抵制

    【解析】 正确答案是B.根据反垄断法法理和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高价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之一,上述选项中的其他三种属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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